本报见习记者阎杰重庆报道 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自7月1日起,重庆市将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凡是达不到国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登记。
据悉,重庆市按照国家要求,自1月1日以来已对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客车、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重型柴油车执行了国五排放标准。在此基础上,7月1日起将国五排放标准执行范围扩展至所有类型重型柴油车。
重庆市环保局称,环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