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环保综合督察组反馈意见中的整改任务,湖北省鄂州市政府近日对全市8家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滞后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这是鄂州市今年首次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约谈。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在鄂州市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的24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中,1个突出环境问题完成工作目标,15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有8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滞后。
8各滞后问题分别是红莲湖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还有3公里污水管网和三个提升泵站尚未开工建设;三江港新区污水处理厂未建设;梁子岛污水未完全进入污水处理厂、部分设施损坏未修复,运行不正常;子坛村20组养猪场未取缔关闭;雨台山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码头及砂站近30家;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雨台山水厂尾水排口封堵;葛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未完成验收;洋澜湖1号小区沟渠多年未进行清淤,致使沟渠水质变差。
针对突出问题,鄂州市政府约谈了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水务局、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8家单位。
约谈会上,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正视问题,进一步深刻反思,压实责任,强化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把存在的问题整改好,处理好,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孙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