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莱芜市莱城区近年来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为重点,在全区12个镇、186个村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共建设项目72个、惠及人口17万人。
莱城区政府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工区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督导组、综合组等小组,负责示范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区政府与各项目镇(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到单位,落实到人头。
各项目镇(办事处)落实项目法人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工程技术部,各项目村明确环境监督员和农村义务监督员,施工单位成立项目经理部,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为规范项目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莱城区严格项目筛选,坚持示范项目选择与“新城镇新社区”建设相结合。各镇(办事处)在上报示范项目时,主要负责人均在项目申报表上签字,加盖公章,确保项目筛选工作的严肃性。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采购招投标要求,整个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莱城区不断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对项目进展情况一天一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各项目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环保、财政部门严格考核,加强对工程建设的调度检查,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杨洪发 吴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