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强碱废水直排青草沙水源地
新疆环境监察执法取得阶段性进展
125名专家纳入省级库
山西开展打击污染犯罪专项行动
义乌集中宣判四起污染环境案
武汉洪山区一豆制品厂被查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与公检法共同营造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义乌集中宣判四起污染环境案

义乌市环境犯罪集中宣判大会现场。 义乌市环保局供图
义乌市环保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情况通报会。 义乌市环保局供图
 

本报通讯员朱智翔 记者晏利扬金华报道 “被告人赵立扬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日前,在浙江省义乌市环境犯罪集中宣判大会上,义乌市人民法院对包括赵立扬污染环境案在内的4起涉水案件、6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义乌市相关部门与镇街领导、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五水共治”监督团成员、行业协会代表、媒体记者等近百人旁听了审判。

据了解,此次集中宣判大会是义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也是浙江省首次对环境犯罪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直接排放污染物

6被告人获有期徒刑

“被告人赵立扬在义乌稠江街道经营饰品加工厂期间,将总锌超标1.37倍、总镉超标13.2倍的饰品加工废水直接外排,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和《刑法》第338条的规定……”在宣判大会现场,赵立扬等6名被告的犯罪事实被一一公开。

义乌市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有无设置、安装、使用防治污染环境的环保设施;污染排放的时间、规模;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对环境危害的程度及治理难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情况;社会危害性大小等方面因素,判处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的赵立扬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在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情况下,仍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的陈英汉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的胡良明、朱爱民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直排重金属超标废水的郑重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郑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面对判决,6名被告均当庭认罪、悔罪,并表示以后会切实履行好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守法做事。

“看到被告都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觉得很欣慰,这次教训已经让他们打心底不会再干污染环境的事,世上又少了一份污染,多了一份清新。”一位旁听的义乌市“五水共治”监督团成员说,而且这种集中公开宣判的形式很具有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

四部门联动

前5个月立案280起

“环保部门联合公检法等部门,持续保持着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2016年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712起,罚款1980余万元。今年前5个月就立案280起,实施查封扣押30起、限产停产6起、移送公安34起,抓捕39人,为2016全年的95%。” 义乌市环保局副局长陈章成在集中公开宣判后的情况通报会上首先进行了发布。

义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长骆贵平随后通报说,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积极联动,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在“不漏一人、不漏一案”严查到底的基础上,强化独立排摸线索,实现主动打击,2016年以来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8人,移送起诉40人,行政拘留24人。

此外,义乌市检察院和法院还在通报会上分别介绍了各自“量刑无缝衔接”“侦捕诉审无缝对接”“强化对犯罪嫌疑人重点打击”等工作做法,并通报了2016年以来审查起诉判结的污染环境类案件数,其中检察院共审查起诉涉水污染环境类案件24件39人(含单位);法院共审查环保非诉行政案件248件,准予执行236件,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16件,涉案企业4家,被告人26人,且审判的涉案企业业主无一适用缓刑。

“正是在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过程中,我们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形成了一套更有效的沟通机制、更统一的证据链标准、更完善的合作方式。” 陈章成告诉记者,这次集中宣判大会就是要通过公开开庭、集中宣判的方式,扩大办案效果,进一步全面营造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