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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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程序违法遭败诉,该反思什么?
环保行政执法需体现法治精神
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的程序正义
执法取证要遵法守规
处罚裁量必须严守法律准则
别让“轻程序”成环境执法“短板”
环境执法需要计划周密方案严谨
注重细节确保监测数据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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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环保行政执法需体现法治精神

 

环保行政执法本身必须体现法治精神,既要过程严谨,又要程序合法。规范环保行政执法才是根本。

◆李国军

(辽宁省环保厅)

环保行政执法的过程,就是依法行政的过程,必须更好地体现法治精神,维护法律的权威。笔者以为,当前尤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首先,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这几年,随着简政放权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越来越强。但也要看到,部分地区的环保部门不按要求和程序执法,过程简单粗放,程序似是而非,滥用自由裁量权,反映出个别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的严重缺乏。因此,环保系统要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要注重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只有心里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意识,才能最终体现在行动上。否则,依法行政就会变成一句空话。

其次,要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现执法过程、结果有据可查。同时,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全覆盖、分领域、多层次的行政裁量标准体系,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和办案程序的监督,让权力行使者按照既定方式行使权力,从而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滥用空间。

第三,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加强对办理、复核、审定等重要节点的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的办、核、审“三分离”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特别是要把复核环节作为保证执法案件质量的必经程序,强化对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规范和促进执法人员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执法权。要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打造政府、群众、网络共同监督平台,着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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