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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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小无人机派上大用场
天津海事局利用无人机监管船舶污染排放
图为无人机从天津东疆海事局海事监管基地起飞瞬间。 任效良摄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5、4、3、2、1,发射。”随着一声令下,一架白色的无人机如离弦之箭般从仰起的跑道上腾空而起,记者手中的照相机还来不及多捕捉几个镜头,它便消失在视线之外,飞去执行监控船舶大气污染、水污染的巡航任务。

随后,在天津东疆海事局海事监管基地的电子巡航室里,记者见到了这架无人机传回的画面,码头、海岸、船舶实时情况一览无遗。

建立“海空一体”巡航模式

天津港是我国华北和京津地区的重要水路交通枢纽。随着天津港的快速发展,进出港船舶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天津海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的风险也日益加大。海上污染监控和船舶燃油质量检查已经成为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的重中之重。

“无人机空中巡航具有速度快、成本低、站得高、看得远等优势。它的时速可达100公里,平时巡航时速为70公里。搭载有夜视红外摄像机,可对海域进行日夜监控,同时还具有追踪功能,可及时将相关信息传回指挥中心,便于了解船舶动态,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东疆海事局海业执法支队副队长邵澍启说。

从2012年4月开始,天津海事局就开展了辖区无人机船舶污染常态化监控工作,并建立了“海空一体”及夜间巡航新模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无人机技术对提升海上船舶污染的应急决策指挥能力、预警和处置能力及溢油应急效率等都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今年5月底,天津海事局共执行无人机飞行任务646架(次),飞行时间825小时,飞行里程约5.5万公里,协助查处各类船舶违章20余起。

今年前5个月,天津海事局共开展船舶防污染现场检查1915艘(次),发现违规、违章并实施行政处罚19起,罚款33.96万元,其中涉及燃油质量不达标的8起(3起正在处罚中)。天津海事局已形成了利用无人机巡航、远程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防治船舶大气污染、水污染动态监管体系。

形成统一监管标准

天津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说,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海事局协调建立了《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海事监管联动协作机制》,形成了环渤海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统一的海事监管标准,形成了“区域协作、信息共享、数据互认、优势互补、联动高效”的管理格局。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还将采用多种形式对码头企业、船舶主进行宣传教育,督促船舶主遵纪守法,创造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船舶采取使用岸电、加装废气处理装置等有效替代措施,以减轻船舶排放造成的大气污染,确保船舶排放控制区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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