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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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小故事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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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祸躲得过
加快推进新时代农村环保工作
构建生态环保齐抓共管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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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快推进新时代农村环保工作

 

◆王波 王夏晖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笔者认为,应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将十九大有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切实落实。

农村环境保护路径和目标

做好新时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以城乡并重、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为路径。坚持城乡污染治理并重,结合各地农村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保护乡情美景,突出农村特色。

以生态宜居、废物循环、农民受益为任务。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开展村庄绿化和环境治理。把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主要途径,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

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破除城乡环保二元结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以技术创新促进农村环境问题的解决。

以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为遵循。强化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支持具有公共服务属性的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

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加快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冶炼、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按照《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及时公告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污染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

二是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落实“以奖促治”政策,以“好水”和“差水”周边村庄为重点整治区域,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为重点整治内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鼓励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户、联户、村组”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完善农村垃圾“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集中处置与“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或村)就地处理”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模式,推广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污染防治。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要求,依法按时完成禁养区划定和整治任务。整合生活垃圾、畜禽粪污、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以资源化利用为主要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采用政府组织、企业牵头、农民参与的模式,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格环保审批,逐步将设有排污口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日常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是严防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规划、工业园区和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坚决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推进环境执法由城市向农村拓展,统一执法要求,加强对农村地区环境监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关停和取缔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

五是整合规范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合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乡村清洁、清洁小流域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行动或工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合已经部署开展的生态文明示范村镇、美丽休闲乡村、美丽宜居村镇等各类专项试点示范,统一纳入生态文明试验区中,按照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

加强新时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笔者有如下建议:

完善农村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农村环境设施建设中用地征用、运行电价等扶持政策。制定和完善有机肥生产和使用、清洁种植和养殖、有机农产品生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经济激励政策。通过税收、贷款等财税政策引导,支持农村环保企业发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完善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农村环境监测等标准或技术规范,指导各地农村环保工作。

理顺农村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责任,推进农村环保事权规范化、法制化。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问题。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是改善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应做好规划编制、资金保障、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考核体系。建立国家和地方的上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和沟通各地农村环保情况,确保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按照《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要求,抓紧建立农村环境设施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建立多元化农村环保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投入责任,推动建立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县级负责的农村环保设施投入体系。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可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投入。支持地方政府以农村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为依据,整合不同渠道下达但建设内容相近的资金,形成合力。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环保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将农村环保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培育农村环保市场主体。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其在农村环保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作用。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

研发推广一批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在国家组织开展的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置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研发内容,分地区、分类型开展研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用技术评估,总结、筛选、集成一批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制定和发布技术目录,加大成熟技术模式和成功经验的推广力度。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因地制宜采用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生态化技术。建立面向基层的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服务专家队伍,加强对县乡农村环保工作技术指导。通过培训、播放专题宣传片等方式,提升农民环境意识和技术技能。

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环境监管体系。探索并逐步健全“村民自治、县乡监管”的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借鉴“一事一议”的有效做法,推行部分环保设施农民自选、自建、自用、自管制度,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基层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环境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环境执法统筹,对具备条件的乡镇及工业聚集区,加强基层环境执法体系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制定农村环境监测技术路线,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监测网络和信息发布制度。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农村环境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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