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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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设立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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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设立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
环境资源类案件全部集中审理
 

本报记者崔万杰银川报道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日前正式获准设立,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首个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此举为推进环境资源保护与污染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支撑,将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宁夏“三山”(六盘山、贺兰山、罗山)的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推进宁夏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资源类违法案件逐年增多,但宁夏自治区在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庭方面还是空白。新成立的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将受理南至吴忠市青铜峡市,北至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域范围内的各类环境资源违法案件。涉及环境资源类案件将全部集中审理,主要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采伐、非法猎捕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这个法庭将依法审理旅游区内涉及旅游合同、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民事案件,妥善化解旅游发展中的矛盾纠纷。

目前,西夏区人民法院已抽调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审判人员组成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团队,并计划邀请环保专家前期观摩指导环境资源类违法案件的庭审。

西夏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对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效增强群众环境意识,促进全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实现环境优美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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