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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打破行政区域界线实施统一响应
 

本报记者肖颖 冯永强西安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最新规定,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陕西将打破行政区域界线,视关中区域为整体,采取统一区域大气环境应急响应措施,统一管理,联防联控,整体推进。

《预案》统一了重污染天气划分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启动与解除标准、区域预警启动标准以及应急响应和减排措施基本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趋势和严重性,《预案》将预警划分为4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预案》规定,当预测重点污染控制区内3个及以上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启动红色预警级别时,将启动区域红色预警。启动区域预警时,由区域内各市(区)采取Ⅰ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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