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这家企业被罚30万元并移送公安
太原对污染环境企业出重拳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西安一餐饮老板开业当天被拘
小小“环保专干”揪出跨省危废倾倒大案
山东立案查处河湖违法案件
周口开展“封土行动”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7年1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周口开展“封土行动”
土石方作业实行市长审批负责制
 

本报讯 河南省周口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开展“封土行动”。封土期间,全市范围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中土石方、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特许施工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在落实“6个100%”的前提下,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

具体行动中,周口市要求做到“两个禁止”:即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垃圾、工业废物、农作物秸秆、枯草、落叶;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要做到“三个停止”:一是停止工地拆迁,管控期间中心城区暂停房屋拆迁;二是停止工程施工,要求建筑工地、道路水利工程项目、市政施工、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建筑垃圾破碎等暂停施工,不得新开挖土石方;三是停止物料非法运输,严查、严禁渣土车、工程车、商砼车、泔水车、黄标车等出入中心城区,各路口设立限高措施,严防移动污染源进入城区。

封土期间,周口市环境攻坚办将定期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察、专项检查、夜查暗查、曝光督察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活动,对拒不执行“封土行动”有关规定、施工工地扬尘防护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工程项目,坚决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同时,采取媒体曝光、纳入黑名单、暂扣建筑施工许可证或安全许可证、停工整治等措施。

封土期间,对违规上路的渣土车、商砼车,公安部门一律查扣,属于黄标车的坚决淘汰,同时吊销驾驶员驾驶执照。对于违规使用渣土车的工地,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顶格处罚。

罗景山 曹永来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