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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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境执法向病灶开刀
上海一企业收到“按日计罚”罚单
永嘉查处首例违反环境应急法规案
企业主获刑并赔偿21万元修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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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三无”电镀加工厂废水直排土壤
企业主获刑并赔偿21万元修复费

 

本报记者鄢祖海 通讯员郑君 杨海垚武汉报道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获区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雷某波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处置污染物前期应急修复费用21万余元。

今年1月, 蔡甸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检察官接到区环保部门“两法衔接”联络专员的电话,称辖区某村有村民投诉,用于灌溉的井水被附近电镀加工厂排放的废水污染。经现场调查走访,发现被污染井水呈绿色,加工厂通过墙边水沟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厂外空地。

环保部门对电镀厂及周边区域7处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6处的六价铬含量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3倍以上,其中1处甚至超过规定排放标准225倍。检察院遂向环保部门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要求将案件尽快移送公安机关。随后,公安机关对案件正式立案侦查。

经查,2016年7月,雷某波承租蔡甸区某卫生所内的厂房,同年9月至今年1月,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安装建设废水污染物处理配套设施的情况下,雇人在厂房内从事硬铬电镀加工,并通过私设的沟渠将未经处理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至周边土壤。3月,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雷某波批准逮捕。

在检察院的督促协调下,环保部门委托湖北省环科院等专业机构就含铬废水的污染范围、对环境的损害程度等先后进行多次调查监测,进一步夯实了公共利益受损的证据,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含铬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污染场地进行应急修复,将污染损害降至最低。据办案人员介绍,污染场地前期应急修复共花费近30万元,雷某波的亲属代其赔偿阶段性治污费7.7万元。

6月26日,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对雷某波提起公诉。同时,在按规定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并报湖北省检察院同意后,6月27日,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蔡甸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支持全部刑事和民事公益诉求。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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