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苑 通讯员史波良宿迁报道 江苏省宿迁市近日出台《提升畜禽养殖生态化水平扶持政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完成标准化规模养殖体系、生态化种养循环体系、产业化粪污治理体系建设。
扶持政策明确从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生态养殖场建设、推动畜禽养殖场治理等多个方面着力,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生态化发展。
以畜禽养殖场治理为例,宿迁一方面采取奖补政策,对购买农机依照政策给予相应补贴,对提前完成整治任务的县区给予奖励。每县区完成目标任务以2020年为限,每提前一年宿迁市政府给予20万元或10万元奖补资金。另一方面,严格准入门槛,对限期整治未达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将责令停止养殖。
宿迁市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流转消纳用地配套发展种植业,加快农牧一体化发展转型,实现粪污就地消纳;鼓励畜禽养殖场(户)与周边种植主体建立生产联盟,配套消纳用地,实现养殖粪污就近循环利用。围绕打造田园乡村,提升田园风貌,支持开展美丽生态牧场示范创建。
宿迁市还鼓励国资平台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生态化养殖场,按照“统一建设管理、分包生产经营”方式,建设标准化生态养殖区(场),为小散养殖户提供畜禽生产平台,发展“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家庭农场”产业化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