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夏莉北京报道 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这些拥有发动机的特殊车辆,成为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新目标。日前,北京市环保局通报,自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政策,规定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此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为了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不断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2013年,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第三阶段排放标准;2015年1月起,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达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未达到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禁止在京销售和使用。同时,《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2017年是落实“大气十条”第一阶段和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要力争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所有的减排措施都升级加码,除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扬尘管控等,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重点聚焦重型柴油车监管,“换、限、查”多措并举。
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全面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截至11月底,北京市淘汰老旧机动车44.7万辆(全年任务30万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规定达不到国Ⅲ标准的重型柴油车不得驶入六环路,同时配套出台经济鼓励政策,促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运车加快淘汰;强化机动车监管执法,制定了秋冬季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管理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