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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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分类整治7190家“散乱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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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济南分类整治7190家“散乱污”企业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成立11个专项工作组及督查问效组,集中办公,统一整治“散乱污”企业等问题。图为章丘区官庄街道在关停取缔一家“散乱污”企业。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王学鹏

站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丽工业园一家企业的门口,但见大门紧锁,既没有工人,也没有机器的声音。槐荫区环保局局长张杰告诉记者:“这是一家‘散乱污’企业,已经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

这是济南市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7190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其中清理取缔类5367家,整改提升类1823家。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月~11月,济南市PM10、PM2.5、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22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23微克/立方米和42微克/立方米,同比四项指标改善率分别为10.9%、12.4%、39%和4.1%,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72天,同比增加16天,“散乱污”治理成效显现。

列出清单

逐一整治

公开7190家“散乱污”企业及取缔责任人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

2017年2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将其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工作领导小组。

济南市要求各区县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涉大气污染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限期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自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停产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企业升级改造。未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根据排查结果,济南市面向社会发布了7190家“散乱污”企业名单及取缔工作镇(街)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济南市“散乱污”企业名单上看到,每一家的所属区县、镇街、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要产品等信息都一一罗列,一目了然,涉及塑料制品生产、印刷、洗车、维修、食品加工、家具生产、废物回收、锯木、石刻、包装等行业。

济南市要求严格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注重调动发挥镇街、村居两级的积极性。同时,压实各相关部门环保职责,按照行业管理权限,整治各自管辖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切实形成部门合力。

强化督查

传导压力

市级领导带队,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专项突击检查,层层传导压力

为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进程,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王文涛,市长王忠林等8位市级领导分别带队,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专项突击检查,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

2017年7月11日下午,王文涛一行首先来到市中区陡沟街道,对辖区数家小企业进行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处于关停状态。王文涛指出,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全面压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回访工作机制,确保真关真停,对取缔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在复兴工业园区,各家企业同样大门紧锁。透过门缝和窗户可以看到,有的企业机械设备已经拆除,有的企业仍存储有加工原料。王文涛强调,凡是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两断三清”标准,从快从严完成关停取缔。

在市中区七贤街道,一家模具生产企业正在安装新设备。王文涛强调,要加大对新上企业的源头把控,必须实现环保达标,合法合规生产,坚决杜绝上马新的“散乱污”企业;环保、经信等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引导企业加大整改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整改,实现正规、合法生产。

7月13日上午,王忠林带队先后深入济南万鹏广告有限公司、济南晨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孙效奎芝麻加工点,检查“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3家企业主要从事宣传物料制作、金属制品生产和副食品加工,污染严重,均已关停取缔。

王忠林强调,“散乱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影响城市形象等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折不扣完成“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任务。一方面,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严防死灰复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产业后续发展,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先进产能,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准入门槛,倒逼“散乱污”企业转型发展。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还印发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专项督查方案》,成立由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带队的6个督查组,自7月至11月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长效机制。

分类整治

借力转型

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全面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

济南市在“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一律限期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升级改造完成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章丘区素有“铁匠之乡”之称,作为传统工业大区,中小企业面广量多。针对“小散乱污”企业、化工企业污染等8大问题,章丘从相关部门、镇街抽调25名领导干部、166名工作人员,成立了11个专项工作组及督查问效组,实施集中办公,统一整治。

章丘区把“散乱污”治理与特色园区打造有机结合起来,筛选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入驻城东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园、刁镇新材料产业园和明水王白庄工业园。同时,推动成长型化工企业向刁镇新材料园区搬迁,同步实施设备更新、产品和技术升级,达到既搬迁又升级的目的。

针对“散乱污”整治过程中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章丘区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对“散乱污”企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的,给予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期限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相关规定给予政府贴息。若创办小微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人社部门将给予2.4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散乱污”失业创业人员在章丘区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后,符合条件的可获得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章丘区注册的企业,招用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散乱污”整治中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享受“企业吸纳特定人员”补贴政策。

一家位于槐荫区美里湖郑家店河海工业园的汽车配件厂,因无环保审批手续被列入“散乱污”企业名单。对此,企业负责人非常着急。槐荫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核实,详细了解生产状况及生产工艺后,认定属于“符合用地规划或现状用地,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污染治理”的类型,经提升整改,完善手续,可以恢复生产。得知这一消息后,汽车配件厂负责人十分高兴,立即联系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并上报。

槐荫区环保局环评科对列入“散乱污”提升整改类的企业,实行环评报告容缺受理。在第一时间核查环评文件,对于基本符合编制要求的,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及时深入现场勘察,有针对性地提出环评报告修改意见。同时,积极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根据环评审批要求,逐条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评审批到完成项目验收,用时不到一个月。提及环保部门给予的帮助,企业负责人直竖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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