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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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且看眉山环保部门如何显身手
眉山部门联动打击环境犯罪
本案四个争议焦点
2017年环境法治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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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大气污染环境案审结,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打击犯罪,且看眉山环保部门如何显身手

图为东坡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部门执法人员对贮存煤焦油的罐体进行检查,并依法实施查封。 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供图
 

本报记者王小玲 通讯员温宗萍

就在环境执法人员初步判定一起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并准备移送时,嫌疑人突然电话关机、短信不回、住处无人,凭空消失了。放在以往,这样的情形下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的环境执法人员恐怕只能无功而返了。如今不同,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之下,嫌疑人被迫纷纷归案。

这样的机制建立起来容易,真正运行有效其实并不容易,为此,东坡区不仅集结各路执法力量,还对打击环境犯罪成员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奖励,东坡区环保部门更是“苦练内功”。此背景下,四川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日前在东坡区顺利结案就不足为奇了。

非法处置煤焦油,

污染环境

从查封、立案到拘留、

公诉,仅用3个月

2016年2月,邓某平在未办理任何手续证照的情况下,从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的多个瓷砖厂收购煤焦油,利用其在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娴婆村租用土地修建的厂房进行储存、加工和销售。期间,雇用邓某某和马某才负责对煤焦油抽取运输,邓某如负责对煤焦油加热处理并看守厂房。

据了解,煤焦油中含多环芳烃、苯等有毒有害物质,在常温和加热状态下易挥发。对煤焦油的加工和处置应当在完全密闭的情况下进行,所残留物质应当经过无害化处置后排放。

2017年1月,东坡区环保局在掌握相关线索后,立即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邓某平煤焦油加工厂进行查封,对疑似危险废物予以扣押。

“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邓某平煤焦油加工作坊贮罐内、油桶及地库中储存有大量疑似危险废物煤焦油,初步认定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眉山市东坡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郭双全说,在对所有加工设备进行清理登记时,当场扣押疑似煤焦油及其副产物质453.08吨、疑似轻质柴油21.83吨、疑似废机油2.81吨。

经过联合调查,初步认定邓某平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煤焦油)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而此时涉嫌犯罪的邓某平等人电话关机、短信不回、住处无人,可能存在逃匿。”郭双全说,面对此情况,东坡区环保局立即商请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迫使邓某平等人归案。

2017年1月12日,东坡区环保局按照程序对邓某平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并正式移送区公安分局。

2017年1月13日,东坡区公安分局对邓某平涉嫌污染环境行为立案侦查,随后犯罪嫌疑人邓某平等4人相继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4月,邓某平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侦查终结,移送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案件判决后,成为全省首例大气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从查封、立案到拘留涉案人员、提起公诉,这起案件只用了3个月时间。

2017年11月15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经依法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邓某平等4人污染环境罪名成立,判处邓某平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3人判处8个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同时禁止该3人在缓刑期内从事与煤焦油加工销售相关活动。4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扩大“环保+公安”

范围

成绩纳入生态

环境保护考核

谈及这起案件为何侦办得如此迅速、高效,眉山市东坡区环保局局长刘江涛说:“这主要得益于公安机关的全程跟进,让案件在加速办理、及时抓捕涉案人员方面取得了先机。”

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刘永利说,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一方面有效减少了环境执法过程中的阻碍,另一方面确保了所有证据留存形式符合公安机关案件移送要求。

2017年4月14日,眉山市东坡区率先在公安机关增设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独立授牌授印。随后,相继在乡镇(街道)派出所成立环境犯罪侦查中队,明确专人负责侦办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017年6月5日,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建立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相关通知》,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安监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组,这远远超过了“环保+公安”范围。

通过制定领导、驻班、会议、执法、考核等五项工作机制,确定了基本工作流程。其中,执法机制专门提到了联合执法检查、调查、提前介入等制度。例如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初步认定已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或者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存在逃匿行为,若不及时控制相关涉案人员会对案件后续查处带来严重影响的案件,公安部门应当提前介入。

“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和社区民警也被要求主动进行负责辖区内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摸排、侦查。”刘江涛说。

其中,社区民警要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纳入警务室内容,主动摸排线索,对群众举报或社区警务巡防工作中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明显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群众投诉多的企业录入情报信息系统,定期研判扩大线索来源,提高控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效性和打击力度。

主动作为情况如何?

2017年年底,东坡区对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组成成员单位进行了“打分”,纳入区目标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内容。

对个人考核与全区“主动作为奖”考核挂钩,根据牵头办理案件、配合办理案件以及办理案件质量等情况,提出加扣分建议,反馈给相关单位作为年终“主动作为奖”考核的参考依据。

“我们还创新出台了重点环境问题量化问责规定,细化区、乡、村、组四级干部追责问责的具体情形,将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刘江涛说。

单设环保所,实施

双重管理

机关与基层并重,

专职与专业并重

“在加强‘环保+公安’聚力发力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机关与基层并重、专职与专业并重,在乡镇(街道)单设环保所,在工业园区单设环保分局。”刘江涛说,只有抓好抓实基层环保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延伸环境执法“触角”,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走完“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东坡区23个乡镇、3个街道已经全部成立环保所,配有2~3名环保人员,实现全区“全覆盖”。

2017年7月、9月,东坡区分两次组织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业务骨干对基层环保队伍进行集中培训,讲法规、讲政策、讲案例,并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的方式分片区进行实践活动。

截至目前,东坡区有61名环境执法人员经过严格挑选,通过司法和理论培训,最终取得环境执法证书正式上岗。

“为充分发挥基层环保队伍的作用,我们创新出台‘双重管理’办法,强化环保部门管理基层队伍工作、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权重。”刘江涛翻开放在桌上的《眉山市东坡区乡镇(街道)环保所双重管理办法》。

其中,由乡镇(街道)负责环保所人员配置,提供工作保障,并负责环保所日常工作开展,由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导、业务培训、人员管理、工作评议及量化考核。

根据工作实际,每年会对乡镇(街道)环保所进行专项奖励,按每个100分的基数,由东坡区环委办细化考核奖励方案,进行差异化考核,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保障。对工作能力差、不适宜从事环保工作的,由区环委办商乡镇(街道)及时调整。

据了解,2017年东坡区的环境违法处罚金额增长了6倍、行政拘留案件增长了7倍,环境犯罪案件实现了近10年来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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