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近年来举全省之力开展大规模水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开展辽河、凌河生态封育,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和大辽河浑河太子河污染治理,实现了辽河流域从重度污染向轻度污染的转变,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趋好,目前7条入海河流水质断面全部达标。
辽宁省出台了《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四级河长制,同时将湖泊、水库、水电站全部纳入河长管理范畴。针对支流河水质超标问题,辽宁省选取了17条重点河流作为攻坚整治河流,启动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工作。截至目前,38项治污工程已基本完成,支流河整治初见成效。
黑臭水体整治被当作重大民生工程全力推进。辽宁省将全省70条黑臭水体的名称、起始边界、类型、长度或面积、黑臭级别、整治责任主体及责任人、达标期限全部公示。截至目前,沈阳、大连两市20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他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也有序推进。
为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辽宁省新建了5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了3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160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达每天855万吨,基本实现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以环境标准倒逼产业结构升级,辽宁省制定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执行严于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率先规定了禁止排放区和允许排放区。新标准实施后,一举关闭了全省70%的造纸企业,对超标严重的284家造纸厂实行了淘汰、关闭,同时对其他不达标的造纸企业实施了停产治理,年减排化学需氧量10万余吨。
张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