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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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黄石将整治噪声污染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内
 

本报讯 湖北省黄石市环委会近日发布《黄石市“十三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内。

为保障全市声环境,黄石市将严格建设项目管理,对建设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未依法经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各类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促销活动和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或家庭室内活动使用音响器材的,必须严格控制音量,边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在居民集中区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生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在非执行公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根据城市区域声环境保护需要,划定禁止机动车辆行驶和禁止其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布。

余桃晶 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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