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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两项买车用车环保政策实施
轻型柴油车等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本报记者王双瑾西安报道 1月1日起,陕西省西安市两项与车主买车用车息息相关的环保政策开始实施: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不予登记,进口车车主无需办理环保达标证明。

自2018年1月1日起,陕西省西安市对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也就是说,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不得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车主在购买新车和外地转入西安市的车辆时,须按照标准购买所需车辆。西安市公安局按照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对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不予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此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车交易和过户,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

同时,在西安市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的进口车辆,车主将无需开具环保达标证明。由于2017年环境保护部已对机动车实施环保信息公开,有关单位、企业和个人均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机动车环保车型查询网或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查询车辆环保信息。对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或外地转入车辆,由西安市公安部门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手续,进口车辆无须在环保部门开具环保达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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