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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督查巡查令
环保部通报京津冀地区本次重污染过程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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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京津冀地区本次重污染过程形势
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本报记者杜宣逸1月11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月12日~1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本次重污染过程从太行山及燕山山前城市地区形成,污染范围不断扩展,程度逐渐增强,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相关城市污染较重、持续时间较长。

根据预测预报结果,预计1月13日~15日,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地区将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5日,区域污染程度最重,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临汾、德州、郑州等城市PM2.5小时浓度峰值可能达到甚至超过250微克/立方米。16日,受东北高压影响,部分城市污染形势有所缓解,17日,气象条件再次转为不利,空气质量再次转差,18日,受西北冷空气过境影响,污染过程逐步缓解。

环境保护部已于1月10日晚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环境保护部将加密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及时通报预测结果,指导各地开展应对工作。同时,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根据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重点督查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和“2+26”城市驻点专家组将持续开展重污染成因分析工作,并为地方“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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