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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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省级环保督察 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构建高效省级环保督察体系
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聚焦五个重点求实效
摸清"家底"精准施策
要专而精不要大而全
借力垂改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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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垂改完善制度

 

环境监察执法垂改对省级环保督察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积极影响,只有打造运行有序、顺畅高效的环境监察体制,才能为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提供可靠的机制保证。

◆李国军

环保督察机制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26个省份已经或正在开展省级层面环保督察。笔者认为,省以下环境监察执法垂改对省级环保督察的质量和成效具有重要影响。

一方面,环境监察执法垂改对省级环保督察体系的建立完善具有积极影响,只有打造运行有序、顺畅高效的环境监察体制,才能为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提供可靠的机制保证。另一方面,环境监察执法垂改是对省级环境监察机构和力量的重新构建,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垂改,尽快打造一支有能力、有担当、敢打硬仗的环境监察队伍,对于开展好省级环保督察至关重要。

为此,当前尚未完成垂改的地区应加快推进垂改进度,尽早完成环境监察执法体制调整,加快建立全新的环境监察体系,强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为开展好省级层面环保督察、发挥环保督察作用打下坚实基础。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处理好中央环保督察与省级环保督察的关系,尽量避免上下一般粗。中央环保督察对于指导和督促各省站在更高层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各省不能生搬硬套中央环保督察的模式,而是应结合本省实际,创新内容和方法。

二是处理好日常环境监察与集中环保督察的关系,明晰权责的授权和定位。从大的方面讲,环境监察包括日常环境监察和集中环保督察,环境监察的本职是督政。日常环境监察机构是常态化督察机构,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对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部署执行情况,“一岗双责”情况以及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而环保督察则是受省级党委的委托,对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日常环境监察是基础,侧重于细水长流,润物无声;集中督察是攻坚,侧重于全面系统集中解决问题。

三是处理好改革与试点的关系,尽量避免各地改革五花八门。从目前环境监察垂改试点情况看,有的叫监察办、监察专员办,也有的叫督察办、督察专员办。无论叫什么名称,关键是要规范统一,避免混乱。为此,应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环境监察垂改的经验,统一环境监察基本模式、职责定位、机构设置,便于各地有所遵循,为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提供强有力的人员队伍保障。

作者单位:辽宁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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