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孙勇强 张颖日照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环保局日前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等8个部门,印发《日照市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等8个环境准入或环境保护指导意见,进一步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据悉,日照市按因地制宜、分类施治、疏堵结合、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全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建筑垃圾资源利用、沥青拌和、石灰制造、机制砂石骨料加工、非金属矿开采、果蔬加工业等6个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以及房地产业和市政道路工程两个环境保护指导意见。
为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服务和指导,日照市针对当前存在环境突出问题的传统行业和新兴的行业制定了环保准入指导意见,对每个行业遵守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排放标准、建设规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对污染防治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措施明确、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使企业有规可循、有标可依。
其中,房地产和市政道路工程作为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不属于高污染的行业,但因行业特殊性,施工期较长,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较多,环境管理不到位会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为此,日照市制定了这两个行业的环境保护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施工行为,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障居民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