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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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绘就天蓝地绿水净新画卷
打造美丽中国“浙江样板”
浙江环保攻坚步履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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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3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好“水气土废”四大攻坚战 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浙江环保攻坚步履不停

 

“做好2018年工作,就是要坚定不移沿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走下去。”浙江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方敏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全省环保工作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区,确保地表水、空气质量改善以及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滚石上山,迎难而上;长风万里,乘势启航。2018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工作如何开篇布局?

强势推进“水气土废”四大攻坚战

今年浙江省的环保攻坚战,范围从“水气土”扩大到了“水气土废”,从天上到地下,布起一道绿色之网。

治水攻坚战,浙江势头依旧高昂。全省将重点围绕水质和污水处理水平“两提升”、工业和农业“两转型”、美丽河湖和污水零直排区“两创建”,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剿劣“六大工程”,建立劣Ⅴ类水体复查机制,严防反弹回潮,推进全面彻底剿劣。推动创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30个、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200个。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浙江标准”,启动技术改造项目100个。完成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低小散”落后企业整治200家,完成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和制革等六大重点行业的清洁化改造任务。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浙江省将深化重点领域治理,以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问题为突破口,深化VOCs污染治理、清洁排放改造、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和城乡面源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稳步改善。

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浙江省将聚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推进土壤污染详查行动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加快摸清污染底数,科学实施降风险保安全的行动举措,夯实土壤环境治理的工作基础。同时,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行动,计划到2018年年底,全省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6%以上。

新增的“治废攻坚战”聚焦固废闭环化监管,从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存量清零动态化、监管手段信息化、行业整治常态化四方面作出部署,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水平。按照“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的原则要求,2018年,浙江全省力争基本实现“能力匹配、略有富余”的目标,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就近处置利用。信息化建设也将助力治废,将搭建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推行各产废企业、运输企业、处置企业电商化平台信息填报模式,构建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形成全过程闭环式监管网络体系。

倾力打造环境监管执法升级版

作为环境监管执法最严省份,2018年,浙江省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制定实施环境监管执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把握监管重心,提升最严执法标杆,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化常态化。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被放到了突出位置。

“我们将把督察整改贯穿于生态环保各方面和全过程,立足牵头抓落实,推进‘表格化、清单式’管理,加强责任分解和跟踪督查,确保重点问题在中央督察‘回头看’之前整改落实到位。”方敏在会上表示。

针对督察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面上共性问题,浙江省将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将督察过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固化为日常推进机制,把督察整改的相关政策举措上升为制度规范。

在保持执法力度方面,浙江省将继续开展“蓝天保卫”“护水斩污”“清废净土”等系列执法行动,突出加强对涉VOCs、涉PM2.5、涉氮、涉磷排放的重点行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危废处置等重点问题,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切实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坚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协调联动,实现省市县3级公检法驻环保联络机构全覆盖,通过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双随机”抽查等一系列举措创新完善监管模式。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行动,比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全覆盖等。

捍卫环境执法最严省份的地位,监督从严是基础,提升环保基础能力是重要保障。为此,2018年,浙江省还将通过强化监察监测能力、推进环保科技创新、加强法制标准规划工作三方面,着力提升环保技术、制度供给水平,加快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以“最多跑一次”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浙江省将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增创环保体制机制新优势。

2018年,全省环保“最多跑一次”改革将向纵深发展,省市县3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步,进一步梳理规范各类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构建全省环保系统统一规范、动态调整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同时,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改革任务的承接落实,推进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稳步推行环保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

如何加快生态文明领域的各项改革破题破局,落地见效?

浙江省将积极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确保2018年上半年完成体制调整、2020年按新体制高效运行,通过改革,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生态环保职责,规范和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

去年,浙江省在全国创新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今年将把这一改革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实施。

在绍兴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将继续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同时在省市县3级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力争一半左右实现乡镇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根据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跟进制订实施办法、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应配套制度。

在拓展其他深化相关改革实践方面,浙江省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和环保督察体系,全面推进省级环保督察,深化排污许可证改革,落实固定污染源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河(湖)长制、排污权交易、绿色金融、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等工作。

如今,浙江省的生态文明体制创新正推动着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守护着浙江大地的绿水青山。2018,我们对一个水更清、天更蓝、地更净、景更美的浙江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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