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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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入宪法,生态文明翻开新篇章
今年要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立新功
唐山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在土壤立法中首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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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唐山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前两月拟处罚金额逾9000万元
 

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李超唐山报道 为有效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河北省唐山市继续加大对无证排污和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电力等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308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566家,发现违法问题点位91个,立案处罚91件,拟处罚金额2697.0895万元,今年前两月全市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拟处罚金额达到9016.5527万元。

据了解,截至2月27日,唐山市办理适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23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9起、查封扣押案件6起、停产限产案件3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起,与公安联合执法6次,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人。

在全面加大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唐山市还全面开展对医疗机构废水和超总量排污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下发《唐山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环境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组织3个执法组对全市医疗废物及废水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目前已对16个县区3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对排放的废水进行了执法监测,对20家超标排放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处罚,拟处罚金额235万元。通过技术手段,确认六九水泥厂、达丰焦化厂存在超总量排污行为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拟分别给予55万元和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春节期间,唐山市环保部门还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禁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每天出动1个执法巡查组对市区进行巡查,并将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报市公安部门查处。

自2月25日开始,每天派出巡查人员对分管县区的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各种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巡查,由市指挥中心通报问题并交办各地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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