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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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年均浓度需再下降
PM2.5降幅达到52.3%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累计下降28%
今年将改造3个雨污合流制片区
明年起全面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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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过去五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累计下降28%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天津市环保工作会上了解到,过去5年,天津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53、PM2.5浓度62微克/立方米,5年累计分别下降28%和35.4%。在全市20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中,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0%,较2014年下降了25个百分点。城市饮用水供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5年来,环保地位明显提升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在总结过去5年的工作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思想认识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5年来,环保地位明显提升。全市上下深入贯彻“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特别是市主要领导调整以来,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书记李鸿忠率先垂范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市长张国清专门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其他市领导对口联系各区,靠前指挥、分兵把口。各区、各部门切实履行责任,上下联动、同心协力,形成全市环保工作强大合力。

绿色发展明显加快。全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格控制钢铁、建材、煤电等行业产能,二产比重由2012年的51.7%下降至2017年的40.8%;5年累计削减燃煤量1080万吨,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比重由2012年的54.4%降至2016年的49.0%。着力优化空间结构,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停止审批工业园区外工业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总量替代建设项目。着力推进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积极推动协调、规划、监测、标准、执法、治理“六个统一”,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引滦水环境补偿机制。

污染治理力度明显加大。全市持续推进清新空气行动,累计完成各类治理工程854项,在役煤电机组全部达到燃气排放水平,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0万辆,基本消除裸露地面。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狠抓 “三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村污水)治理,实现市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推进110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土壤污染,实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分级分类管控。

体制机制改革明显突破。持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市人大先后颁布4部环境法规,市政府批准发布15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科技监测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各区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涉气、涉水重点污染源基本实现在线监测。完善经济激励机制,大幅度提高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并实施差别化收费;大幅增加环保资金投入,累计得到83亿元中央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强化责任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先后对突出环境问题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1563人予以问责。

2017年,解决群众反映环境问题万余件

温武瑞在总结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时说,过去的一年是大事汇集、难事叠加、挑战众多的一年,全市环保系统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持续深化环保督察整改。制定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十大重点污染源专项治理,综合整治66个工业纳污坑塘,集中清理整治一批涉自然保护区违规违章建设项目。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74项整改任务中,完成30项,取得阶段性成效23项,21项仍在继续整改中;先后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万余件。

二是打赢“大气十条”第一阶段收官战。深化“五控”治理,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改燃、关停燃煤锅炉10938台,相当于以往4年总和的7倍多,完成城乡散煤治理44万户,城市散煤实现“清零”;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实施降尘量、道路扫保“以克论净”月排名考核;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天津港停止接收汽运集港煤炭;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9081家,13个行业393家重点企业全部实施错峰生产,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完成深度治理。

三是全面推进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完成15个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整治,推动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清理整治8个非法和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编制完成《天津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完成1814个土壤样品采集检测,发布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四是全力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推进联防联控,修订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标准、减排、响应“三统一”;建立实施引滦入津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并拨付2016年补偿资金。创新环境管理手段,完成全市15个行业222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建立大气、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制度,取消部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改革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出台环保工作责任规定、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纳入全国试点。

五是严防死守生态环境安全。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深入开展“绿盾”专项检查行动,清理整顿一批违规违章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企业近千家,立案71起。对全市101家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关停取缔31家。

六是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设立“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工作组”,全年共立案6148起、处罚款2.2亿元、移送拘留和犯罪案件107件,分别是2016年的3.3倍、2.4倍、2.2倍。加大环境监测管控力度,印发实施《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完善监管信息平台作用。加大环保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大气、水、土壤和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19亿元,市级财政资金8.1亿元。加大环境宣传引导力度,坚持环保新闻发布会制度,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面向公众开放。

七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基层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完善落实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121”廉政专项行动。积极落实市委巡视整改,对照反馈意见制定69项整改措施,建立完善了64项规章制度;针对反馈问题见人见事、严肃追责,各项整改任务基本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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