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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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督察执法环环紧扣
7起案件因存在环境问题被行政处罚
保障社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需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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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督察执法环环紧扣
全省督察中对969个问题提出问责建议,因治污不力追责问责1888人
 

本报记者周迎久 张铭贤

刚刚过去的一年中,尤其是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以来,河北省充分发挥环保垂改制度优势,统筹全省执法力量和环境监察力量,分别开展了四轮次大气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五轮专项督察行动。

“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河北将执法行动与督察行动‘捆绑作业’,加强执法与督察的协调联动,对执法发现的典型问题以及区域性、普遍性问题,同步开展督察,问题突出的提起问责建议,启动问责程序;对督察发现的典型违法问题线索,同步交由执法人员进行立案处罚,大大提升了执法效能。”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介绍说,目前,河北已初步建立起了全省一盘棋的督察执法体制机制,通过督察执法“捆绑作业”,既查企又督政,全面加强环境监管。

从查企到查人

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违规生产,河北省文安县对3家涉事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予以取缔,3家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同时,河北省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针对文安县在错峰生产管控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问题,依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向廊坊市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建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截至目前,文安县政府及赵各庄镇、文安县环保分局8名有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这是河北省环境监管由查企业问题倒追监管责任的一个缩影。

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多次批示要求,环保厅要结合执法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研究提出处理建议,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据统计,河北省各环境监察专员办对969个问题进行了移交,并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责清单。2017年,河北省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共问责1632人,2018年1月,全省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共问责256人,截至2018年1月30日,全省共问责1888人。

记者从这这份问责名单中看到,按照被问责人员所属单位,县级党委、政府问责39人,占比约2%;乡(镇)党委、政府问责1119人,占比约59%;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受到问责人数占比超过一半,突出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此外,环保部门问责178人,占比约9%;住建部门问责144人,占比约8%;城管、工信、水务、交通、国土、农业、规划、林业、电力等部门问责408人,占比约21%。环保、住建、工信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问责人数增多,体现出各部门明确了对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一岗双责”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从问责类别看,1888人中被公开约谈的170人,诫勉谈话276人,组织处理612人,党纪处分513人,政纪处分317人;从问责人员级别看,处级干部45人,科级干部668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169人;从区域划分上,保定市、邯郸市、沧州市被问责人数最多,分别为364人、265人、253人。

严肃追责问责,为河北加快构建“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地方政府分级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

从督察到执法

倒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2017年国庆节期间,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带队对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暗查暗访发现,沙河市玻璃企业环境问题突出。

针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河北省环保厅一方面对涉事的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另一方面迅速组织执法、监测精干力量对沙河市所有玻璃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发现问题从重、从严处罚。

在这次“体检式”执法中,河北省环境执法部门对沙河市46家玻璃企业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抽调36名监测人员对沙河市22家玻璃企业50条生产线炉窑外排废气、16家玻璃企业17个废水排放口废水进行了实地取样监测分析。

依据执法和监测结果,河北省对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长城玻璃有限公司、河北鑫利玻璃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违法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不正常运行等违法问题进行了省级立案查处。针对查出的严重违法的11家企业,河北省环保厅依法吊销了其排污许可证。

沙河市全面启动玻璃生产企业改造提升和产能压减工作,对玻璃产业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专人盯办,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切实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督察发现问题一角,执法进行全面“体检”。去年以来,围绕区域性、普遍性环境问题,河北省环境执法人员聚焦重点区域开展体检式执法,除对沙河市玻璃产业进行全面检查外,还对武安市、唐山古冶区、迁安市等市(区)钢铁行业,安平县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成安县碳素行业等多个重点区域开展体检式执法,共查办上述地区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等环境违法问题406起,督促区域内重点企业完善治污设施、落实治污责任。

“河北已连续开展了四轮次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涉气环境违法问题,促进了一批环境问题的整改。目前,第五轮执法检查和第六轮专项督察正在进行中。”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常务副局长任立强介绍说,2017年,河北省各级环境执法力量共立案行政处罚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2060起,罚款11.09亿元,分别位于全国第三位和第二位;其中省本级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16件,处罚金额约2.99亿元,立案数量及处罚金额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0倍和66倍。

此外,河北省还加大《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实施力度,2017年全省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7件、查封扣押案件240件、限产停产案件195件,移送拘留683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36件,实现了全省所有县(市、区)级环保部门采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办案件全覆盖。

从整改到问责

建立全省一盘棋的督察执法体制

为确保环境执法和督察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河北还建立全省一盘棋的督察执法体制。目前,河北环境监管通过建立起“四个清单”,即问题整改清单、案件查办清单、企业处罚清单和问责清单,实现了督察执法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

“督察人员可以从四个清单中获得执法信息,通过梳理普遍性、共性问题,为督察工作找准方向,提升督察效率,尽快补齐某一地方或某一行业的环境监管短板。同时,执法清单也为开展后环境执法督察提供了依据。”高建民介绍,执法人员则可以从清单中,详细了解交办问题及整改清单,并依照清单开展复查,对复查中发现同一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实施按日计罚。

紧盯问题整改,推动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记者从河北省环境监管“四个清单”的问题整改清单中看到,这一清单共囊括了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河北省大气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环境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等各类环境问题43590个,截至2017年底已整改完成42407个,整改完成率97.2%,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中。

在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清单中,自2017年4月起至2017年底,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共发现河北省各类环境问题6954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6952个,整改完成率99%。全省共立案处罚企业1559家,罚款7835.4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2家、限产停产1415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127件,行政拘留109人,问责人员139名。

高建民表示,下一步,河北省将紧盯“四个清单”,进一步强化督察执法的协调联动,以铁腕监管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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