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包头市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逾1/4面积纳入红线保护范围。
会议强调,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市开发边界等“三条红线”和城市绿线,推动“多规合一”,是加快绿色发展步伐、促进城市提档升级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速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保护优先、保障发展、从严管控、全域覆盖、强化执法的原则,科学配置城乡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功能布局,形成全包头市空间规划“一张蓝图”、信息管理“一个平台”。
会议指出,包头市建立了协调有序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机制,充分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及土地利用现状、城市发展布局等相衔接,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
据了解,包头市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面积为7095.10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25.71%。划定的主要类型和重点区域包括北部阴山北麓干旱草原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面积5469.04平方公里;中部阴山山地生物多样性、防风固沙生态功能区,面积为1340.83平方公里;南部黄河湿地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面积285.24平方公里。
包头市《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管理条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管理条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管理条例》也在逐步制定中。 王小娜 刘清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