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崔万杰银川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近期出现秸秆焚烧反弹现象,对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对此,银川市纪委、监委近日启动问责追责程序,依纪依规对部分县(区)、乡镇19名负有秸秆禁烧相关责任的干部进行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宁夏对治气不力的问责大多以罚款、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批评为主,且追责问责对象多以乡镇街道干部为主,而此次银川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也进行了问责。
据悉,银川市对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督导检查工作不力,致使辖区内发生秸秆焚烧环境污染事件的金凤区副区长王新福、西夏区副区长姜永、贺兰县副县长叶正中,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兴庆区副区长贾立刚因其他问题随后处理。
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检查不力,致使辖区内发生秸秆焚烧环境污染事件的兴庆区农牧水务局局长印联、金凤区农牧水务局局长贺兴瑜、西夏区农牧水务局局长吕淑华,分别给予记过处分;贺兰县农牧渔业局局长吴志军被免职。
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职责、未能及早发现并消除隐患,致使辖区内发生秸秆焚烧环境污染事件的兴庆区掌政镇党委书记咸波、通贵乡乡长马洪梅,金凤区丰登镇镇长陈警保,西夏区宁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刘翠华,贺兰县金贵镇镇长保学东,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责成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政府对履行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的兴庆区通贵乡通北村委会主任段云志、通南村委会主任郝宗成,掌政镇强家庙村委会主任杨虎、碱富桥村委会主任代永军,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委会主任张建军,贺兰县金贵镇通昌村委会主任岳中山,分别给予扣发1个月工作补贴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