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环球
3上一版  下一版4
 
化学品风险防控期待民间组织参与
信息公开对有害化学品管控有多重要?
为“绿色”奋斗着的王室
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环保交流与合作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2018年5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8年中国—东盟生态环保合作周系列活动在京举行
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环保交流与合作

 

◆王语懿 李博 田舫 李盼文

2018年是中国—东盟建立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中国—东盟关系迎来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将为双方关系和未来发展带来深远影响。中国—东盟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合作历久弥新、成果丰硕,已成为南南环境合作的成功典范,是推动双方战略伙伴关系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经生态环境部批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东盟中心”)于5月7日~11日在北京举办2018年中国—东盟生态环保合作周系列活动,包括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国家联络员会议;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合作研讨会;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组会及技术交流活动。

来自中国生态环境部国际司、生态司、东盟中心、信息中心、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云南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等国内相关机构,以及东盟秘书处,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成员国的环境主管部门,东盟生物多样性中心、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约8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

1.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国家联络员会议

中国—东盟环境合作国家联络员会议在5月7日召开。会议交流了区域环保合作形势,讨论了《中国—东盟环境合作战略(2016-2020)》执行情况以及中国—东盟环境合作2018年度活动安排,包括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中国—东盟环境技术与产业合作等。

2.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合作研讨会

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合作研讨会已于5月8日~9日举办。会议旨在交流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生态城市建设经验,推动中国与东盟在城市生态环保领域的务实合作,进一步拓展城市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等多方参与的合作平台和网络,推进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建设。会议重点讨论了《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方案》。会议期间,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东盟中心、深圳红树林基金会与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海洋和海岸资源司共同签署了红树林保护合作备忘录。

2015年11月,李克强总理在第18届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携手实现绿色发展”的合作倡议。2016年9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在“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2016)”上正式启动中国—东盟生态友好城市发展伙伴关系,开启了双方在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的新篇章。在伙伴关系框架下,已经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举办了4次合作活动,为双方的务实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3.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组会及技术交流活动

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组会及技术交流活动于5月10日~11日举办。会议围绕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回顾了平台建设进展,讨论了2018年和2019年平台建设计划,审议了《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行动方案》。

建设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是李克强总理2015年11月在第18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合作倡议。2016年,中国和东盟通过了《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16-2020)》,并将“环境信息和数据管理”列为双方的九大优先合作领域之一。建设中国—东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是这一领域合作的旗舰项目。平台建设旨在促进中国和东盟之间环境信息的互联、互通、互用,提高环境信息和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加工和应用的能力,缩小环境信息和数据发展差距,提高环境管理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南南环境合作水平,促进区域绿色和可持续发展。2017年,在原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东盟中心启动平台建设。目前,平台门户网站已基本搭建完成并开始上线试运行。平台建成后,将成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支撑。

作者单位:中国—东盟环境保护中心

 
3上一篇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