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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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遏制排污单位污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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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进一步遏制排污单位污染行为

 

本报记者童克难报道 生态环境部近日组织编制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力求改变目前适用标准中仅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规定而未对许可量、许可事项和管理等其他方面作出规定的现状。目前,《技术规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印刷工业的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这些标准仅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规定,不能全面遏制排污单位的污染行为,迫切需要专门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来对许可证的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进行指导和规范。

《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可以在网盘下载:https://pan.baidu.com/s/1WI5CgpO6dirCl8tL_GiLaA,也可以登录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为便于大家更好地提出意见,可先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LicenseRedirect)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各单位和个人可在2018年5月2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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