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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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围绕重点精准发力抓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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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原生物多样性撑起保护伞
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区突出问题
严格质量管理与监督检查
补短板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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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围绕重点精准发力抓普查
全省联动确保年度任务落地见效
图为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云南省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野外进行高剂量场的现场仪器比对。 岳艳娇摄
 

扎实推进污染源普查

◆本报记者蒋朝晖 实习记者陈克瑶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把普查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下真功夫抓紧抓实普查的各项重点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在前不久召开的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王显刚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高的站位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以实的作风加快普查进度,以好的效果检验普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1 打牢普查基础 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印发普查方案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介绍,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查工作的部署,重点在强化工作领导、工作保障、技术支撑、业务培训、推进清查、开展国家试点、营造工作氛围、强化工作调度8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全省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云南省政府2017年7月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分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及省环保厅、省统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15个省直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省环保厅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

2017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污染源普查的范围、技术路线、主要任务等。随后,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中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印发了普查工作实施方案,16个州(市)完成并印发了年度工作计划。昆明市、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组织召开了普查动员部署会,昆明市政府还与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度假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将普查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截至2018年5月25日,云南省各级普查机构共落实工作人员1124人,落实省级普查经费3090万元。昆明、曲靖等15个州(市)已落实本级普查年度经费1412万元,82个县(市、区)落实普查经费3910.14万元。各级普查机构均已落实办公场所,环保专网全部接通,已具备数据上传条件。

2 强化技术支撑 开发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

在强化技术支撑上,云南省普查办分行业组织成立9个技术组,构建了全省普查工作技术支撑体系,制定了省《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发了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系统,清查系统可进行人员在线管理、数据定点分发、支撑附件在线上传,并可实现数据的在线审核、退回、汇总、增补、数据追溯等功能。

在强化业务培训上,省普查办组建了35人的省级培训师资队伍,认真编制培训教材,形成了“内容统一”“课件统一”的培训资料,以州(市)组织、省级培训的方式,对16个州(市)的普查工作队伍逐一开展培训。昆明、曲靖、红河3个州(市)普查办也依托省级培训资料开展了对各县(市、区)的普查业务培训。

同时,省普查办对国家印发的普查名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了16.87万家工业企业及基本活动单位、11992个承压锅炉、385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省级清查基本单位名录底册。并以乡镇为划分单元,将工业企业及基本活动单位省级底册下发州(市)、县(市、区)两级,以县(市、区)为划分单元,将承压锅炉省级底册下发市、县(市、区)两级,组织开展比对,补充清查名录。目前,德宏、临沧、保山等州(市)已完成地方名录库增补。红河、玉溪等州(市)已开展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实地排查。

昆明市作为国家全面试点地区,选聘普查员561名、指导员295名,顺利完成了1.3万家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200余台生活源锅炉、100余个入河排污口的现场清查、确认及基础表格填报工作。

3 补短板增后劲

1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

张纪华认为,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力冲刺阶段,但全省工作进度仍然滞后,主要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保障落实不到位、清查工作不扎实3个方面的问题。省环保厅将切实履行好省普查办职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指导督促各州(市)及时找准存在不足,抓紧弥补薄弱环节,更加务实高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按照时间节点,云南省将在6月底前完成清查建库、昆明市普查试点及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放射性指标初测工作;7月20日前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及处理相关设备采购及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入户调查工作。

张纪华强调,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应紧紧围绕上述几个时间节点,对标对表,加强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强化人员保障、倒排时间表、做好质量控制。尤其在确保6月底完成清查建库及昆明市试点工作上,各地要按照要求制定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建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数据质量溯源制,开展全过程核查及质量核查评估工作,把质量控制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据了解,云南省普查办组织的6个培训组已分赴各州(市)完成“两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全省各地将于5月底至6月20日集中做好实地清查,6月底前完成清查结果报送。

清查期间,云南省以5月10日为起始点实行双周调度。为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省普查办将按5月30日、6月5日、10日、15日、20日进行工作调度,州(市)、县(市、区)两级普查机构每逢双周三17时前把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普查办。在昆明市做好入户调查“先行先试”、搞好实战演练的基础上,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当前,云南省各地正在认真落实省政府对抓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想方设法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通过细化落实工作职责、提升普查队伍整体素质、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摸清各类污染源底数,为确保全省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增强持续发力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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