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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百日行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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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百日行动查处违法排污企业
对48家企业累计处罚203万元
 

本报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记者近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环保部门获悉, 自5月5日启动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以来,太原市共查处违法排污企业48家,累计处罚金额203万元。其中,按日计罚1件,关停取缔6家,有两家企业的3名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查处违法排污百日行动期间,太原重点查处工业企业不正常使用、擅自停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工业企业物料堆存、运输、转运、装卸过程中抑尘及除尘设施不正常使用、运行行为;依法查处工业企业未配套建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超标排放,以及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恶意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工业企业非法贮存、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固体废弃物的违法排污行为。

同时,依法查处2017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屡查不改、问题突出的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对2017年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严防死灰复燃;按照“2017年~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对燃煤小锅炉淘汰完成情况进行再排查等。

截至5月31日,按照边查边改原则,现已完成整改25家。太原市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排查出的环境违法问题,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整改事项,在7月31日前,完成整改销号,同时按月公示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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