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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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年均浓度降至59微克/立方米
每年减少可凝结颗粒物1800吨
天津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区域
PM2.5浓度同比下降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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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区域
一级管控区禁止生态环保无关建设活动
 

本报记者郭文生 见习记者任效良天津报道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日前通过《关于加强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建设绿色生态屏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管控范围东至滨海新区西外环线高速公路,南至独流减河,西至宁静高速公路,北至永定新河。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将实施分级管控,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和三级管控区。

一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生态廊道地区和田园生态地区等,一级管控区严格控制项目开发建设活动,除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民生保障工程、营造人可接近的环境景观和绿道等附属设施外,禁止一切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二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示范小城镇、示范工业园区等,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与开发强度,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完善环境保护配套及绿化工程,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三级管控区主要包括现状开发建设比较成熟、未来重点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地区。

滨海新区与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地区与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或者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重叠的,要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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