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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集中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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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吕梁运城太原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山西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集中约谈

 

本报记者王璟太原报道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集中约谈了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政府。

会议指出,2017年全省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了23.4%,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山西省PM2.5下降20%的目标任务。但在11个地市中,临汾、吕梁、运城、太原4市PM2.5浓度较2013年考核基准年降幅低于20%,未能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4市空气污染形势严峻

据会议通报,临汾市2017年PM2.5浓度79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不降反升,上升5.3%,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目标(下降20%)相差25.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也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倒数第一,二氧化硫及PM10年均浓度均排名全省倒数第二,重污染天数在全省最多。今年1~4月,情况仍然不乐观,多项指标依然排名全省倒数。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临汾市工业污染集聚和燃煤散烧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依然非常突出,环境监管上也是问题频发,说明部分县市党委政府、管理部门及企业发展观还存在错位,需要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吕梁市2017年PM2.5浓度55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仅下降6.8%,距“大气十条”目标相差13.2个百分点。另外,氮氧化物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有5项不降反升,且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增幅均为全省最高。今年以来,吕梁市文水、交城、汾阳、孝义等县市连续多月排名全省倒数前10位,污染已成连片之势,而且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重滞后。截至目前,吕梁市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仍未启动,文水、交城等地工业集聚区污染依旧,反映出吕梁市部分县(市)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还很不够。

运城市2017年PM2.5浓度69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16.9%,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相差3.1个百分点。从今年1~4月的情况看,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其降幅均排全省倒数第二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明显。同时从管理举措上看,运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率低,燃煤散烧问题突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引起高度重视。

太原市2017年PM2.5浓度66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下降18.5%,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相差1.5个百分点。另外,太原市二氧化硫总量减排指标未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从今年1~4月的情况看,太原市在全省11市中优良天数减少最多,二氧化氮浓度最高;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中位于倒数前10位。

要求4市20日内报送整改方案

会议要求,4个市的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问责要求,对失职就追责、问责不懈怠,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且不降反升、未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市和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要强化环保督察,通过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促市县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举措;要推动公开曝光,对污染企业形成舆论合围;要狠抓整改落实,被约谈的4个市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有关整改方案应在20个工作日内报山西省环保厅。

会议强调,对整改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成效不真实等失职失责行为,省监委将进行严肃问责,严肃查处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问题,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为推进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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