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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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未完成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
陕西约谈8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本报记者冯永强 通讯员马旭东报道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会同省监察委、发改委、工信厅、公安厅、住建厅,对未完成陕西省《“治污降霾 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约束性指标考核任务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韩城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指出,2017年以来,全省上下大力实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省优良天数同比增加8.3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8.1%。但各市(区)完成空气质量考核指标的进展不同,其中,商洛、安康、铜川、延安全面完成优良天数和PM2.5浓度两项考核指标;榆林、渭南、杨凌、韩城仅完成一项考核指标;西安、咸阳、汉中、宝鸡两项考核指标均未完成。

巡查执法检查和大气专项督查尤其是第二季度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各市(区)存在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运行不正常;道路及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重点涉气企业存在违法排污问题;散煤治理疏于管理,监管流于形式以及部分企业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约谈要求,8市(区)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厘清监管职责,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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