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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建档立卡 明确责任 细化标准
泰安健全放射源管理体系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王斌泰安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工作落实、各方责任、工作标准、安全防护“四个体系”,确保放射源管理规范、防护到位。

据了解,泰安市通过填报审核、建档立卡,建立健全全市用源单位、监管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管理科室、管理人员(操作员)档案,明确工作架构,健全工作落实体系。会同公安部门联动检查全市46家涉源单位的325枚放射源,查找、通报问题隐患,形成检查及整改意见168条,向两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1家单位进行督办。组织涉源单位签订辐射安全监管责任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开展“回头看”,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督促县级环保部门依法严处。

明确涉源单位法人是第一责任人。成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与防护工作,并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县级环保部门责任,负责对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设置监管工作岗位和专职监管人员,配置相关设备、监测仪器和执法工具。明确市级环保部门责任,构建与县级环保部门相同的责任体系,同时负责对市直辐射单位的监督检查,培训、督促、指导、考核县级环保部门监管工作。明确公安部门责任,负责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

同时,泰安市制定了涉源单位工作标准和环保部门工作标准,要求涉源单位要按照人力、实体、技术等方面的防范要求,建立健全辐射安全防护体系。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将环保、公安辐射业务监管与安全保卫有机结合,确保放射源不丢失、不被盗、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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