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南明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贵州省贵阳市制定出台《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办法》,近日由贵阳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办法》考核范围包括南明河城区干流及麻堤河、陈亮河、小车河、市西河、贯城河、松溪河、南门河7条支流。
通过实施南明河流域断面考核及奖惩,贵阳市将建立南明河干、支流水质生态补偿机制,设立南明河流域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将南明河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相关区和开发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倒逼属地党委和政府及时研究部署解决存在的问题,力求实现南明河核心段无臭味、全流域水质变清的目标。 岳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