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记者孙秀英海口报道 海南省文昌市近日通过出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攻坚战工作方案》、签订整改责任状、开展专项巡查等多种措施,加大环保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为保障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文昌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带队到媒体曝光问题突出的清澜污水处理厂、文城污水处理厂、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地实地调研,逐个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市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面参与,深入一线巡河开展污染源“歼灭行动”。
为倒逼各级河长整改到位,文昌推动各级河长和责任部门签订“军令状”,推行“3323”工作法,即用好3把刀(态度、作战图、问责);每天3见(见行动、见效果、见总结);把握2个关键(关键少数、关键问题);达到3见(见排名、见状态、见督办)。全市各级河长工作情况纳入一张作战图,每天将工作情况按照侦察力(排查污染源)、歼灭力(消灭污染源)、决胜力(改善水质)进行指标量化,根据总战力(三力指标总和)进行排名。
同时,邀请省级水务专家组对全市排污和污水处理厂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委托专家组对文城、清澜两个片区已建污水管网检查评估,根据专家组意见以最快速度通过疏通、修复、短程铺管连接及改造优化雨污分流围堰、海水倒灌口等方式方法,做到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彻底,有效改善污水处理厂“两低”问题。
此外,文昌还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成立7个巡查组,对突出问题进行一对一巡查,对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