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企业少跑路 省时又省钱
河源以严肃问责促问题整改
文昌整改推行“3323”工作法
大连金普新区污水处理企业竖起大屏幕
连云港赣榆区四套班子共抓环保
十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长丰依法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吉安将建四级网格监管体系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堰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35%国土面积纳入保护范围
 

本报讯 湖北省政府近日公布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十堰市35%国土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高于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约22.30%比例。

据了解,十堰市划入地块属于鄂西北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其保护地主要包括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及重要水库等,面积为8320.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5.136%。其中,丹江口市在全市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最大,为1855.1平方公里;十堰城区(不含郧阳区)被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36.7平方公里。

作为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地、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丹江口水库库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 4468 平方公里,是湖北省三大生态保护红线重点划定区域之一。

十堰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的主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

叶相成 汤宇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