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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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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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效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沈胜学

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99万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售41.2万辆,同比增长111.6%。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呈蓬勃发展之势。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心脏”,其使用年限一般为5~8年,这意味着,从2018年开始逐步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期。由于废旧动力电池拆解过程会产生废气、废液、废渣等,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带来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为此,笔者对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技术攻关。早期的动力电池设计环节并没有采用易于拆解的方式,因此,必须加大对废旧动力电池拆解、重组、测试和寿命预测等关键技术的攻关,提高电池拆解、重组及回收技术的自动化水平和回收效率,在减少后续污染的同时,得到高附加值的回收材料,使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安全性。鼓励产学研用融合,如国网北京电力公司、北京工业大学等单位合作建立的汽车动力电池梯次系统利用及回收示范线投入运营,实现了动力电池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及环保回收。

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需要经过放电、拆解、粉碎、提取等多个环节,设备和人力成本投入较大,在没有形成规模效应的情况下,企业很难盈利。而且,不同汽车企业的动力电池结构差异较大,材料体系不同,使得回收利用成本上涨。建议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激励实施细则,如对电池回收企业和电池再利用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补贴,实行税收优惠,确保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经济性,对消费者可采用押金和奖励并行的制度,培养消费者的回收意识。建议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阶段,将其中一部分购车款或政府补贴转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动力电池的梯级利用研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健全回收网络。《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汽车生产企业为动力电池回收的责任主体。解决动力电池回收难的最佳方案,无疑是汽车生产企业积极联合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拆解企业、梯次利用或再利用企业等,发挥回收利用主体作用,织密回收服务网点、维修保养网点。同时,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并发动车主参与,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电池的积极性,从而构建起生产、销售、维保、回收的闭合回路。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与一般的电池不同,体积大、成分复杂,其回收利用需要较高的技术门槛,目前国内真正具有资质的企业并不多。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个人和无资质企业打着梯次利用的旗号,以高价收购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后直接人工拆解,然后变卖用于老年代步车、捕鱼机等。因其发展模式粗放、技术工艺落后、环境意识薄弱,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因其回收价格高,极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阻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对未取得相应资质而从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涉及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

五是开展试点示范。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以试点示范带动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积极选取新能源汽车发展聚焦区域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础较好城市,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切实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回收利用模式。例如,深圳市发布了《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必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其他城市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环境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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