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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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时代新要求,传统习俗如何应时而变?
加大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力度
民生工程咋成了违法工程?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之我见”有奖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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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生工程咋成了违法工程?

 

◆叱狼

据报道,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和住建局被指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侵占草原,建起了殡仪馆和垃圾场。其中,建殡仪馆只批复了5000平方米,不到10亩地,但实际占地120亩;生活垃圾场只有72亩的上级审批手续,却建了193亩。

无论建设殡仪馆还是垃圾场,都属于民生工程,理应成为遵纪守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典型。然而,新巴尔虎左旗民政局和住建局竟置国土和环境法律法规于不顾,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于不顾,不仅未落实环保审批手续就组织开工建设,而且超量非法侵占草原,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对于建设民生工程,相关职能部门理当齐心协力、鼎力支持,保障工程顺利建成。然而,当前在有的地区,个别部门环保意识淡薄,借着建设民生工程的名头,在环境法规和政策上打擦边球。而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说,有时出于面子,就“退退步、让让路”,即便发现了违规违法行为,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变相默许和纵容了权力的“胆大妄为”。

民生工程无论如何重要和紧要,都不能像新巴尔虎左旗住建局那样,以“建垃圾场不需要手续,是当地政府认可的”为措辞,突破法律法规的红线,为所欲为。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笔者有两方面建议。

一是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做到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建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仅要把民生工程建成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而且要建成遵纪守法的模范工程。

二是相关监管部门要从法规要求方面,加强对民生工程的指导、把控和监督,决不能以出卖法律和职责来换取个人的“人情面子”。期间,若发现存在损害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的苗头,要敢于当“黑脸包公”,依法履职,及时告诫和查处,从而保障民生工程在依法依规的轨道上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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