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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9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分类施治 联合验收 强化监督
淄博整治“散乱污”不搞“一刀切”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毕霄燕淄博报道 山东省淄博市近日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力度,杜绝“一刀切”现象。

据了解,针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的原则,坚决不搞“一刀切”。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散乱污”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散乱污”企业要分类施治、联合验收、强化监管,决不能简单采取“一刀切”式停产治理措施。

淄博市对违法违规生产、偷排偷放以及治理不到位、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落实“两断三清”;对实施治理提升的,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治理标准,完善治污设施,尽快实现达标排放;企业完成治理的,依法依规开展验收,抓紧组织企业恢复生产。

截至目前,淄博市23314家“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综合整治,关停10414家(其中,9180家实现“两断三清”),升级改造129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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