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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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分明更好推动交办问题整改
曝光之后更需跟踪督办
治理柴油货车污染要力度也要温度
发挥常态化监管的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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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奖惩分明更好推动交办问题整改

 

为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与环保奖惩挂钩若干措施》,提出了6条具体举措。如何看待这些举措?如何才能更好地推进落实?本报编辑部对此组织讨论,现刊登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关键要在“实”上做文章

◆千江月

奖惩措施落得实不实,既要看罚的落实情况,更要看奖的落实情况,要在“实”上做文章。

江苏省日前出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与环保奖惩挂钩若干措施》,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笔者认为,这6条奖罚举措对于地方督察整改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借鉴性。

一是有利于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不是临时请来的“尚方宝剑”,督察之后落实整改和形成长效作用是关键。抓整改得力者受奖、抓整改不力者受罚,严格执行奖功罚过,既打击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又能大大提高积极性、发挥能动性,推动中央环保督察落到实处、走向深处、形成长效。

二是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积极整改工作导向。当前,很多地方环保工作考核只强调责任追究,缺少奖励激励,有功也不敢赏。江苏省出台了奖惩分明的措施,明确奖惩并举、奖惩并重,对其他地方开展整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对今后环保工作实行奖励与惩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三是有利于提升环保队伍士气。考核评价、资金分配、生态创建、经济政策、监管服务、日常监察等,既与环保工作紧密结合,也是环保人密切关心的内容。针对这些方面提出奖惩措施,为重视环保成绩、珍惜环保荣誉的地方政府搭建平台,为想干事、能干事的环保队伍提供精神动力、物质支持和制度保障,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江苏省出台的6条措施开了个好头,在下一步实施及推广过程中,落到实处才是关键。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在“勇”字上做文章。要能解放思想,既要敢自亮家丑,又要敢接受表扬。符合受奖要求的,相关部门不要藏着掖着,要敢于向社会公开展示并接受监督,受奖者不要瞻前顾后,要坦荡接受。总之,多树立先进模范,让全社会对推进整改得力者受奖习以为常,认为理所应当。

二是在“信”字上做文章。奖惩措施的落实,不能仅靠发一份文件、下一则通知,必须及时跟进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比如,资金激励方面,要统筹协调环保、财政等部门,明确奖补资金渠道,拿出真金白银,成立专项的奖励基金,并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奖罚要分明,不能高悬,也不能空置。

三是在“实”上做文章。奖惩措施落得实不实,既要看罚的落实情况,更要看奖的落实情况。比如,资金分配不能开空头支票,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扶持要具可操作性。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措施的具体落实不能超出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同时,要严把奖励关,谨防其成为个别人捞取经济好处和政治资本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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