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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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绘就气质改善路线图
潍坊全面实行河湖长制
彻底整改督察反馈问题,确保不反弹
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体系
潍坊为土壤污染防治立规矩
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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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绘就气质改善路线图
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山东省潍坊市为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控制管理。图为环境执法人员在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孙鹏摄
 

◆本报通讯员孙鹏

“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异味扰民问题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这是山东省潍坊市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提出的目标。

为着力解决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打赢蓝天保卫战,潍坊市制定了此《计划》,按照源头防治与末端污染治理相结合、环境治理与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地方标准与通道城市标准相结合、约束机制与引导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绿色发展

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潍坊市不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发展,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进交通绿色发展。

按照《计划》要求,潍坊市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制定整治标准,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为加快传统制造业提档升级,潍坊市借鉴坊子区铸造企业综合整治经验做法,要求各县市区以强有力的综合整治倒逼铸造、印染等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高端装备产业。积极扶持培育一批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围绕能源结构调整,潍坊市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计划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压减到2366万吨以内。制定实施全市三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现有35蒸吨/小时以下非民生供暖燃煤锅炉。扩展集中供热范围,加快“大热源”改造进程,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到2020年基本实现集中供暖。

潍坊市按照“好煤配好炉”的技术路线,今年再推广清洁型煤80万吨、节能环保炉具8万台,镇街驻地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禁止销售、使用散煤。到2019年年底,将实现全市农村清洁型煤推广全覆盖。编制全市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到2020年,城市清洁取暖率达到85%以上;农村完成清洁取暖50万户,清洁取暖率达到50%。

潍坊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到2020年年底,除偏远山区外,基本实现天然气

“镇镇通”。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为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潍坊市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海铁联运,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建设。加快建设原油、成品油输送网络。

潍坊市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全覆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加速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2018年年底前全部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辆。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面源治理“精细化”,达标排放“全面化”

为加强城市管理和末端治理,促进面源治理“精细化”、达标排放“全面化”,潍坊市在《计划》中提出,要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限值或特别排放限值,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四时段标准限值。

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控制管理,加快钢铁、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全封闭改造,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现场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和改造任务,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在钢铁烧结机、焦化炼焦炉等行业积极开展烟气除湿脱白治理。

深入推进汽车制造、铝型材、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石化、化工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综合整治方案。开展工业企业VOCs治污效果专项执法检查。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以上。

大力推进扬尘精细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加大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力度,确保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加大重点区域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敞篷运输、带泥上路、私拉乱倒等违法行为。

提高道路保洁水平,推行“冲洗+机吸/湿吸+洒水”的多机种联合湿式作业模式,冬季实行无尘干吸,雨后道路及时开展清淤冲刷作业。各县市区每年制定城区道路保洁作业计划,明确保洁路段、作业方式、作业时间、保洁单位等,向社会公开;中心城区统一制定保洁计划并向社会公开。改进破损路面修复作业方式,使用环保新型设备,严禁使用未密闭装置加热沥青工艺。

严控城市面源污染,强化城市餐饮油烟治理,确保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转。加大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秸秆落叶、餐饮油烟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力度。

严格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划定限制燃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发动和巡查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潍坊市不断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智慧环保,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计划》,潍坊市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在潍坊港、寿光港等环渤海港口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镇街空气质量纳入市、县两级通报范围。推广道路积尘负荷走航检测等先进路面积尘实时监控技术。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等机制,完善“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完善遥感监测网络,2018年年底前,完成中心城区移动式、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安装运行,覆盖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通道。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建立机动车维修数据信息管理系统。

全面提升VOCs监管能力,完善企业、厂界、园区VOCs三级监控网络。省控以上自动监测站点增加VOCs监测指标。推进VOCs重点排放源厂界监测,要求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配置VOCs监测监控系统。

全市储煤场、港口码头等场地加快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渣土运输、道路保洁车辆按要求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主管部门要向环保部门开放端口,实现数据联网共享。2018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重点行业的扬尘污染防治监控平台。

加快建设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控平台,将工业企业用电量、生产负荷、运行工况、排放数据等参数联网,实现对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应急情况的监控,2018年年底前基本建成。

组织制定全市采暖季错峰生产调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行业、企业和生产线清单,载入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针对钢铁、建材、焦化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方案。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

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并每年进行更新。提高各级别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20%、30%。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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