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环境监测体制,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
《方案》明确了厘清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规范环境监测行为、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加强环境监测协作、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监管能力5项主要任务。从强化防范和惩治、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排污单位弄虚作假行为、推进联合惩戒、强化社会监督6个方面,提出了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具体办法。
在强化防范和惩治方面,进一步明确情形认定,规范查处程序,细化处理规定,重点解决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