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铭贤 通讯员任树春石家庄报道 不久前,河北省省级河湖健康评价项目全面启动,相关单位已陆续组织开展流域初步调查、水质水量数据搜集及水生生物监测取样等工作。据了解,今年河北省计划完成201条(个)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据了解,河湖健康评价包括河湖水域岸线、水质、水量、生物及社会服务功能等多方面内容,是对河湖整体状况的综合评价。评价成果既是检验河(湖)长制落实成效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参考。
为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依据国家要求,河北省确定了分级负责、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和组织方式。省级层面负责设省级河长湖长的11条河流和2个湖泊的评价工作,各市分别从最高设市级河(湖)长河湖中选取2至3条(个),各县从最高设县级河(湖)长河湖中选取一条(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河湖开展评价工作。
河北省河长办结合河北省实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大纲”,在国家技术规范基础上,对部分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初步建立了适合河北省的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