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今年夏季“七下八上”主汛期的到来,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科学统筹部署,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预警和防范化解工作,全力保障生态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在修订印发海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海淀区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出台了区生态环境局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提出响应措施,形成“主要领导坐镇指挥—应急小组先导响应—业务科室专业处置”的应急反应流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升防汛应对能力。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优化应急小组设置,强化处级领导牵头、科级干部联络的职能,提升应急小组处置能力水平,有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联络协调、污染排查、环境监测工作。配备应急车辆两台、应急监测设备17台、个人装备20套,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两场、演练两次,参与55人次,确保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上得去、方案靠得住。
针对环保设备设施、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等风险源单位,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问题整改,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共排查环境风险源企业213家次,发现隐患15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备案61家,确保把环境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此外,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完成全区镇村级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健全“一源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对团城湖、团城湖调节池等市级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河湖水环境管控,完成所有污水处理厂站巡查监测,对全区主河道1023个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建立动态管控清单,对清河、土城沟、南沙河等重点流域逐一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部门联动,有效防范汛期水环境问题。
下一步,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科学施策、有效应对,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恶化以及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夏清泉 唐永宁 官俐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