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谭亚东泰安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环保局为解决基层环境监管力量不足问题,在区环保局监察大队下设3个环境监察中队,增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保障全区环境质量。
基层环保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要求高,但街道镇环保机构建设缺位、人员配备不足且流动性大、经费无法保障,致使基层环境管理辐射力不足,环境管理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泰山区环保局为有效破解基层执法难、监督难问题,按照“区域负责、分片管理”模式,在区环境监察大队下设3个环境监察中队,派驻到街道(镇)。每个中队负责2~3个街道(镇)的环境监管工作,实现了环境监管网格化、全覆盖,及时有效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此外,泰山区环保局为促进基层环保目标及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落实,按季度对监察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通过闭卷考试等形式,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环保队伍人员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