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周迎久石家庄报道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怀来县、威县近日被河北省政府授予“2013~2014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滦平县、固安县、献县等17个县获“2013~2014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
据了解,自2014年11月11日起,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会议研究、专家评审等方式,分别对各设区市推荐的18个备选县、环首都8个县以及经筛选的20个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了检查评比。
河北省政府印发通知,授予宽城县、怀来县、威县“2013~2014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称号。
同时,河北省政府授予滦平县、固安县、献县、滦县、枣强县、吴桥县、阜城县、万全县、张北县、高邑县、临漳县、元氏县、任县、安新县、定兴县、雄县、肥乡县“2013~2014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