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1月~6月,福建省环保厅对4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对18家监督性监测超标的国控污染源跟踪处罚整改落实情况。
2015年,福建省有271家国控废水、废气、污水处理重点污染源,其中新增的55家中,有20家经国家审核可免装污染源监控设备或暂缓考核,剩下应安装的35家中,有23家完成设备的安装,其中20家已与省监控平台联网。
同时,福建省严格执行国家排污收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金属5项指标,提高一倍收费标准,实行达到排放标准50%的减半收费、超标排放的加倍收费政策,1月~6月,全省排污收费征收入库16887.78万元。
此外,福建省环保厅加强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全面使用新的排污收费全程信息化系统软件核定开单征收。同时,严格落实每月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钢铁玻璃企业的减排经济政策考核,1月~6月,扣减火电企业环保电价款366.63万元,报送物价部门对两家(次)脱硫效率考核不达标的钢铁、玻璃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报送住建部门扣减6家(次)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促进了污染减排。
曾咏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