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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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排查汛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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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排查汛期安全隐患
查处86起违法行为
 

本报见习记者王文硕 通讯员张崇罡枣庄报道 为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好汛期环境监管,山东省枣庄市环保局近日强化执法监管措施,探索源头治污,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枣庄市环保局对重点企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环境敏感区域进行排查,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进行突击检查和夜间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为深入实施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执法,枣庄市环保局先后共出动监察人员2100人(次),检查企业460余家(次),先后对8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下达整改通知8件,移交区(市)处理54件。

枣庄市环保局严厉打击各种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杜绝超标排污现象;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的检查力度,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各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措施,严禁汛期期间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开展区市异地监察,先后检查企业20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的企业4家,开展后督察1次。

在监测方面,枣庄市环保局通过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强化对出境断面水质和企业外排污染物的监测,及时发现、遏制超标排放现象;加大对国控污染源的例行监测、重点监测力度。

2015上半年,枣庄市环保局共下达监测任务190余项,上报有效监测数据13万余个,出具监测快报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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